1、北北京京恒恒盛盛永永兴兴管管理理咨咨询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培培训训资资料料北北京京恒恒盛盛永永兴兴管管理理咨咨询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第第 1 1 页页 共共 8 8 页页解解读读批批注注作作者者:未一,欢迎大家转发,帮我做做广告。微微信信号号:472956838,个人劳动法讨论群,HR、法务有兴趣入群可加好友申请入群,一起扯淡聊天,交流经验。有工作机会及合作机会也可加微信洽谈。抖抖音音号号:1599380274(昵称:紫薯奇侠)不定期直播答疑微微信信公公众众号号:泥腿子 HR,不定期发布专业文章文文档档排排版版及及校校对对:李双彭、石峰相相关关批批注注及及拓拓展展内内容容均均为为本本人人一一家家之
2、之言言,学学习习参参考考中中,请请务务必必注注意意劳劳动动法法体体系系的的地地域域化化特特征征,各各省省市市地地方方规规定定或或裁裁判判口口径径存存在在一一定定的的差差异异性性。最最后后,再再次次感感谢谢大大家家的的鼎鼎力力支支持持,也也欢欢迎迎各各位位朋朋友友多多多多分分享享、宣宣传传。6 6 个个新新就就业业形形态态劳劳动动争争议议典典型型案案例例(2 20 02 24 4-5 5-2 22 2)案案例例一一:外卖平台区域承包商与网络配送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案案例例二二:外卖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案案例例三三:网络主播与传媒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案案例例四四:网约车
3、平台与驾驶员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案案例例五五:货物配送员与平台物流配送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案案例例六六:陈某龙与某科技公司劳动关系纠纷案案例例一一:外外卖卖平平台台区区域域承承包包商商与与网网络络配配送送员员是是否否存存在在劳劳动动关关系系的的认认定定【基本案情】柳州某配送公司系某网络平台配送业务的区域承包商,该公司经营的某站点负责柳州市某城区的网络配送业务。唐某某经柳州某配送公司招聘入职,担任该站点的网络配送员。该公司为唐某某出具了用工证明,并先后三次向唐某某转账,金额在四千元至六千元不等。之后,该公司根据唐某某完成的配送单量制作表格提交至网络平台,网络平台核算后,通过该平台端向唐某某支付报
4、酬。工作期间,唐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完成接单、取餐、派送、打卡等任务。柳州某配送公司管理人员在微信工作群中督促包括唐某某在内的骑手签到、接单、送单,如不能按时到岗的,需向该公司管理人员请假。2021 年 4 月 21 日,柳州某配送公司删除唐某某的配送员账号。唐某某认为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诉请确认与柳州某配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判结果】确认唐某某与柳州某配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案例分析】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北北京京恒恒
6、盛盛永永兴兴管管理理咨咨询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培培训训资资料料北北京京恒恒盛盛永永兴兴管管理理咨咨询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第第 2 2 页页 共共 8 8 页页认定外卖配送员与外卖平台区域承包商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根据事实优先的原则,从业务范围、双方合意、用工管理、工资发放等方面,对用工形式进行实质审查。本案中,从主体资格与业务范围看,双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唐某某所提供的派送劳动属于柳州某配送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从双方是否达成建立劳动关系合意看,该公司为唐某某出具了用工证明,应认定双方达成了建立劳动关系的初步合意,唐某某为该公司提供的劳动具有持续性。从工作管理方面看,该公司
7、通过微信工作群对唐某某等骑手进行统一排班、考勤、派单管理,唐某某未到岗需向公司管理人员请假。可见,唐某某在工作中接受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双方具有人身依附性。从劳动报酬发放看,柳州某配送公司曾向唐某某转账支付三个月的配送佣金,其工资系由该公司核算后提交表格到外卖平台系统,通过外卖平台端进行发放,唐某某与该公司在经济上亦存在一定的从属性。综上,双方之间符合劳动关系构成特征,应认定唐某某与柳州某配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典型意义】外卖配送是新就业形态的典型类型,外卖配送员穿梭于街头巷尾的身影日益成为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一环,与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在外卖配送领域,企业的用工形式复杂多样,外卖配送
8、员的工作时间灵活、工作地点不固定、工资发放形式多样,有异于传统劳动关系用工模式,导致审判实践对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陷入困境。如何认定用工双方的法律关系、维护数量庞大的外卖配送员的劳动权益,已成为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坚持“事实优先”原则,根据劳动关系要素、客观用工事实认定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真实关系。在外卖配送员与配送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配送员为配送公司持续性地提供劳动,根据配送公司的指令或者控制完成工作任务,不能完全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工作量和交易价格,还需要遵守配送公司的工作规则、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且其依托该配送公司获取的劳动报酬是其稳定收入来源的
9、,应认定双方之间具有人身依赖性与经济从属性,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同时应积极引导配送公司依法规范用工,努力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互促互进。【批批注注】主主体体资资格格和和经经济济从从属属性性很很容容易易扣扣上上,所所以以劳劳动动关关系系关关键键点点,就就是是人人格格从从属属性性,就就是是日日常常是是否否直直接接管管理理。你你遵遵守守制制度度,甚甚至至罚罚款款,那那就就是是劳劳动动关关系系。案案例例二二:外外卖卖配配送送员员与与平平台台企企业业之之间间是是否否存存在在劳劳动动关关系系的的认认定定【基本案情】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拥有某网络配送平台,该平台公司作为甲方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
10、司(乙方)签订平台服务协议,委托乙方依法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相关服务。2021 年 3 月 4 日,叶某某经骑手曾某介绍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的网络配送平台工作,岗位是外卖配送骑手;同月 10 日叶某某开始自带交通工具及相应的必备器械在站点打卡上班。同月 16 日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某商务服务工作室(乙方,实际尚未成立,经营者为叶某某)签订项目转包协议,该协议中明确双方系独立的民事承包合作关系,不构成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工资而是支付承包费用,不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次日,叶某某送外卖返回途中骑电瓶车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受伤后不再从事该项未一,微信4 7 2 9 5
11、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12、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北北京京恒恒盛盛永永兴兴管管理理咨咨询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培培训训资资料料北北京京恒恒盛盛永永兴兴管管理理咨咨询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第第 3 3 页页 共共 8 8 页页工作。后叶某某诉求确认其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判结果】确认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叶某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案例分析】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 号)对平台企业采取合作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平台工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
13、。在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中,平台与合作企业签订多种名目的合作协议,有服务协议、承包协议等等;然后合作企业又以业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等多种名目灵活方式组织用工,因此,在有多个主体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抑或与平台企业的合作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审查及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司法实践中,应当谨慎区分劳动关系与各类民事关系,适用外观主义与实质审查相结合,依法确定各方权利义务。本案中,平台企业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叶某某均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从外观上看,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应注意审查该协议是否是平台企业将服务协议当成了规避相应法律责任的“防火墙”
14、。作为骑手的叶某某工作期间系自带交通工具,相应的必备器械也不是平台企业提供。叶某某通过平台企业APP 软件平台取单和送单,按照该平台的指引和要求进行送餐工作,并未接受平台企业的直接指导和管理,该种工作模式并未体现出人格从属性,与劳动关系的内在本质属性不符。叶某某获得的报酬金额不具有规律性和固定性,也并非根据平台企业的内部报酬考评机制、工作岗位、工作技能确定基本工资收入和绩效提成,而是根据其劳务产生的送单量计算报酬,按单支付,多送多得,与劳动关系中较为稳固及具有一定规律性的工资制存在差异。综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叶某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典型意义】数量庞大的外卖骑手群体是外卖平台不可或缺的
15、重要支撑。作为契合外卖平台营业需要而兴起的新型职业,外卖骑手在工作时间、空间、劳动过程等方面与传统劳动者相比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就业形态中外卖骑手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作性质、管理程度等。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结合双方之间的实际权利义务内容来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为“劳动管理”,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本案,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管理关系上的人格从属性、经济隶属性较弱,亦缺乏劳动报酬稳定性等劳动关系特征,不予认定为劳动关系为宜。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事关从业者的生存权、社会保
16、障权等基本人权,也事关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司法实践中,应结合个案事实,综合审慎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性质。【批批注注】逃逃过过一一劫劫,万万幸幸没没有有跟跟其其他他送送餐餐公公司司是是的的,又又考考勤勤吧吧,又又早早会会吧吧,又又不不让让请请假假吧吧。人人家家是是你你爱爱干干就就干干,不不爱爱干干就就算算,干干多多少少挣挣多多少少,这这才才叫叫合合作作。案案例例三三:网网络络主主播播与与传传媒媒公公司司之之间间的的劳劳动动关关系系认认定定【基本案情】广西某传媒公司尚在筹备阶段未正式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前已招聘吕某从事主播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吕某每月的工作时长不少于 160 小时,每月休息 5天,工作时间分为白班和晚班,可随意选择。吕某自愿选择晚班工作即每晚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 6 8 3 8未一,微信4 7 2 9 5